南京條約的性質是什么

【南京條約的性質是什么】南京條約的性質是中國近代歷史上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南京條約是清政府在確立了穩定的版圖后因戰敗而簽署的條約,迫使清政府開啟了對外貿易政策 。在此之后,西方國家紛紛效仿英國,強迫清政府簽定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 。

南京條約的性質是什么


在1839年4月10日,欽差大臣林則徐和廣東海關監督豫坤在到達虎門后便開始沒收鴉片 。同年的5月12日,繳煙完畢 。6月3日,林則徐虎門銷煙正式開始 。在1840年6月,英國為維護鴉片貿易,在國會上投票表決是否撥款出戰,最后以九票之差通過了這場“鴉片戰爭” 。
在1842年7月,英國軍艦從吳淞口溯長江西上發起進攻 。在英軍攻占吳淞、上海、鎮江等地后,直接把軍艦駛到南京江面 。清政府為了守住南京向英軍投降 。在同年的8月29日,中英雙方代表在英軍的軍艦上簽訂了《南京條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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