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柄下面那個叫什么?


劍柄下面那個叫什么?


【劍柄下面那個叫什么?】劍(英文:Sword,三尺: 劍的別稱,因通體長三尺,故以之為劍的代稱 。三尺劍: 劍的泛稱 。七尺: 古代長劍的代稱 。利劍: 名劍的泛稱 。寶劍: 劍的泛稱)是一種兵器 。開雙刃身直頭尖,橫豎可傷人,擊刺可透甲 。兇險異常,生而為殺 。(武經)————劍,兩邊都開了刃,有著筆直的劍身和尖銳的劍尖 。舞動時向正反兩邊施展都具有殺傷力,用劍尖攻擊可以輕易穿透甲衣 。是非常危險的武器,常使人險象叢生 。是一種單純為了殺人而存在的兵器 。古代的劍由金屬制成,長條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兩邊有刃 。現在作為擊劍運動用的劍,劍身為細長的鋼條,頂端為一小圓球,無刃 。劍,早期是匕首式短劍,劍和刀一類,區別只在于單刃和雙刃 。劍又稱:“輕呂”、“徑路”,“長鋏” 。春秋末年,開始流行長劍 。長劍出,短劍也不廢 。劍的歷史是源遠流長的 。長劍便于戰斗,短劍利于護身,還可以用于刺殺,荊軻刺秦王,東漢末年俠客王越、史阿就嘩洞凳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中文名劍外文名sword性質冷兵器拼音jiàn稱號四名器之一,百兵之君精品薦讀 劍在中國歷史上為什么地位很高?作者:說文解物快速導航歷史發展 兵器特點 總體評價兵器定義劍為具有鋒刃之尖長兵器,而其大小長短,端視人體為標準,是以須量人而定 。鄭鍔更于劍有所詳解,謂“人之形貌大小長短不一也,制劍以供其服,非直以觀美,要使各適其用而已 。故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隨宜而自便焉 。劍之莖其長五寸,劍身若五倍長其莖,則三尺也,重九鏘,則重三斤十二兩也,其長之極,重之至也,故謂上制 。唯士之長而有力者,然后能勝之,故上士服之 。劍身四其莖,莖之長則二尺五寸也,重七鏘,則二斤十四兩也,長短輕重得中焉,故謂之中制 。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 。若劍身止三其莖,則二尺耳,重止五鏘,則二斤一兩三分之中耳,輕而且短,故謂之下制 。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劍制,大抵沿用于遠古,歷代仍多變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鉅 。鄭鍔云:“若以秦漢之劍與宋時之劍比較,則宋時長劍有二十一寸三分,秦漢時長劍僅十七寸九分 。宋時短劍十五寸二分,秦漢時短劍僅十寸五分,故宋時之劍較秦漢時之劍長,且品質更優” 。言雖如此,當有所據,然亦未便茍同 。蓋以劍之用途,雖非專供殺戮,亦為文士之飾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敵為主,如劍長則運用不便,劍短則難期致遠,短者輕而不易擊堅,長者重而揮動遲緩,二者均非劍制所宜 。證以古籍有言:“漢高祖仗三尺劍而得天下”,則漢代劍長不及兩尺之說諒有所誤 。若綜合劍史所記,大抵古劍之長,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則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設制,應屬可信 。劍是短兵的一種,脫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極為短小,僅有短平莖,而無管筒 。古人用此劍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與野獸 。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戰國時期,已成為主要短兵器,士類必有之佩備 。連馮諼與漢初的韓信,雖然貧至無食,也仍然隨身攜帶 。著名的有干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亂旅魚腸、巨闕等 。春秋時的龍泉劍,仍有一只藏于故宮,至今仍很鋒利,證明中國在劍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歷史 。劍通常可以做出三種攻擊:截、削和刺 。構造劍由劍身和劍柄兩部分組成 。劍身包括——鋒:劍身前端鋒利部分;脊:劍體中線凸起;從:脊兩側成坡狀部分;鍔:從外的刃,即劍身兩旁的刃;臘:脊與從顫態合稱為臘 。劍柄包括——莖:也就是劍柄的把手部分,主要有扁形與圓形的兩種;格:劍莖和劍身之間的護手,又稱為衛、璏、劍鏜;首:莖的末端常有的圓形部分,又稱為鐔;箍:莖上的圓形凸起的紋飾;緱:在莖上纏繞的繩子;韁:系在劍首的皮繩,用于懸掛在手腕上便于取用;穗:系在劍首的流蘇,又稱劍袍,有穗的劍稱為文劍,佩戴于文人權貴身上,由早期的劍韁演變而來,在劍術套路中有一定用途 。此外,劍通常配有劍鞘,又稱為“室”,套在劍身之上,有保護劍身和方便攜帶的作用 。劍柄包括劍格和劍莖,絕大多數劍還帶有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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