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合同到期不再續簽的情形,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

合同到期不再續簽的情形,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 。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勞動合同期滿,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
【合同到期辭職是否有經濟補償金】
猜你喜歡
- 委托律師合同能解除嗎?
- 一天中辭職最佳時間,工作多久后辭職比較合適?
- 合同欺詐可以報警嗎?
- 解除合同要承擔哪些責任
-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了應該怎么兌現?
- 開發商違約置業者有權解除合同嗎?
- 土方工程合同范本 土方工程合同怎么寫
- 如何查詢行駛證是否年審到期?
- 租房合同簽字就生效嗎?
- 幼兒園老師辭職怎么跟家長說 幼兒園老師辭職怎么跟家長說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