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數額的計算標準是什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 , 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八萬元以上、二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以上的 , 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搶劫罪數額的計算標準是什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 , 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八萬元以上、二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以上的 , 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

【搶劫罪數額的計算標準是什么】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