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賠償損失!

1. 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賠償損失 。
2. 因不可抗力委托合同終止的,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 。
【委托合同終止的法律后果】【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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