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有哪一些義務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有哪一些義務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 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
2. 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
3.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
4. 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有哪一些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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