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而不是必須解除勞動合同 。
【醉駕緩刑會丟工作嗎?】如果用人單位愿意繼續留用被判緩刑的勞動者 , 也可以不解除勞動合同 , 這樣的做法同樣符合法律規定 。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 , 營私舞弊 , 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 , 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 , 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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