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金和定金的區別


意向金和定金的區別


意向金與定金區別:
【意向金和定金的區別】1. 約束力不同 。意向金性質上屬于合同預付款,沒有定金罰則的效力,可根據涉案合同具體約定進行處理 。一般情況下,意向金可退回給買方,而定金性質上有承約定金,違約定金,立約定金等擔保形式,它將約束買賣雙方,如有一方反悔,那么定金不予退還、或者雙倍返還 。
2. 表現形式不同 。意向金需要簽訂訂購書,預購書,它是主合同前的預約合同,而定金是實踐合同,以交付為準,并從屬于主合同 。
3. 法律后果不同 。意向金一般可退還,定金一般無法退還 。
【法律依據】
根據《擔保法》第89條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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