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肖像權有哪些法律知識?

肖像權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 。 采用攝影術或者造型藝術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內的形象的作品 。 肖像權為人格權之一種 , 是自然人對于肖像的制作權和標表使用權 。 法律上的肖像為自然人人格的組成部分 , 肖像所體現的精神特征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轉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質利益 。
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 , 是基于肖像上多方面體現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 。
肖像權人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專有權 , 肖像權人既可以對自己的肖像權利進行自由處分 , 又有權禁止他人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 , 擅自使用其專有的肖像 。 具體而言 , 肖像權的內容包括肖像擁有權、制作權和使用權等方面 。
肖像擁有權指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 。 未經公民的許可 , 他人不得擁有該公民的肖像 , 也不得損壞公民的肖像 。
肖像制作權是指制作肖像的決定權和實施權 , 即決定是否制作、如何制作肖像的權利 。 肖像人可以自行制作肖像 , 例如自拍、自繪等;也可以委托他人制作 , 如委托照相館、畫室制作 。
如有人主動為肖像人拍照或造像 , 則必須從肖像人取得肖像制作權 。
但此項權利 , 應當受到一些限制 , 主要包括(1)政治家、影視和體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 , 在公開露面時 , 不得反對他人拍照;(2)參加游行、示威和公開演講的人 , 因其活動目的具有公共性 , 則不得反對他人對上述活動拍照;(3)有特殊新聞價值的人 , 不得反對采訪人員的善意拍照 。
如特別幸運者或者特別不幸者、重大事件的當事人或者在場人等 , 均屬這種情況 。 (4)嫌疑犯不得反對司法人員為司法證據目的的拍照 。
徐州知識產權律師表示:肖像專用權是指使用肖像來標記和表彰自己的權利 , 即決定是否使用、如何使用肖像的權利 。 未經本人同意 , 他人不得使用其肖像 。
【明星肖像權有哪些法律知識?】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