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大學必備)(轉載 985、211基礎上的國家111計劃重點大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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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111計劃重點大學,是指中國政府從世界上排名前100位的知名大學及研究機構的優勢學科隊伍中,引進、匯聚1000余名海外學術大師、學術骨干,同時配備一批國內優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科研隊伍,建設100個左右世界一流的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努力創造具有國際影響的科技成果,提升學科的國際競爭力,以提高中國高等院校的整體水平和國際地位 。 該項目遴選范圍為已進入“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等學府以及部分相對有實力的211重點建設高校 。
“111計劃”實施與管理 1.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共同制定“111計劃”整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 。 2.“111計劃”以項目形式實施,每年第二季度根據本規劃發布下一年度實施方案,采取“統籌規劃、限額申報、專家評審、擇優建設、動態管理”的原則 。 3.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聯合成立“111計劃”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管理辦公室 。 領導小組由各主管部門部級領導和相關司級領導組成,負責計劃的宏觀指導和決策;管理辦公室由教育部科技司、國家外專局教科文衛司相關業務處人員組成,負責計劃的具體實施 。 4.高等學校是創新引智基地建設的依托單位,應成立由校級領導牽頭,科技處、外事處、人事處共同參與的“111計劃”校級管理辦公室,負責制定本校引進海外人才的相應政策,建立有利于創新引智基地發展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并負責與其相關的協調、實施和管理工作 。 5.領導小組聘請國內外知名學者組成專家委員會,作為學術咨詢機構,負責創新引智基地的評審、評估和監督工作 。 6.領導小組根據專家委員會評審結果審核確定創新引智基地名單和資助經費 。 7.各創新引智基地根據計劃,瞄準學科前沿,自主開展合作研究、學術交流、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選派國內科研骨干赴國外一流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合作研究、積極爭取承擔國內外重大科研任務,提升學科國際競爭力,力爭進入世界一流行列 。 8.創新引智基地建設期為5年 。 運行2年后,由領導小組委托專家委員會對基地的學科發展、人才引進與培養、合作研究進展等進行中期評估 。 對評估結果好的,給予滾動支持;對明顯未達到計劃要求、難以完成預期目標的,將停止或暫緩資助 。 在總數不變的原則下,有進有出,吸納符合條件的進入創新引智基地行列 。 9.創新引智基地建設期結束后,由領導小組委托專家委員會對基地建設進行綜合驗收,并按一定比例評選出優秀創新引智基地,給予表彰和獎勵 。 10.項目執行期間所發表的論文、專著、研究報告、資料、鑒定證書及成果報道等,均須標注“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資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me of Introducing Talents of Discipline to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樣和項目編號 。 五、經費籌措 1.“111計劃”專項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教育部及高等學校主管部門共同籌措,在年度預算計劃中單列 。 其中列入“985工程”的高等學校項目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教育部共同籌措,未列入“985工程”高等學校項目經費由國家外國專家局和高等學校主管部門共同籌措 。 “十一五”期間,國家外國專家局投入不少于3億元,教育部和其他高等學校主管部門投入不少于3億元 。 2.創新引智基地經費,根據引進人才的需要和績效評估結果,分年度報送預算審核撥付 。 3.經費主要用途:(1)聘請海外人才的國際旅費、津貼、住房、醫療等開支;(2)開展科學研究所需的科研業務費、實驗材料費、人員費、助研津貼和其他相關費用,原則上不用于購買30萬元以上的大型儀器設備;(3)創新引智基地配備的國內優秀科研骨干赴國外一流大學、科研機構從事合作研究、短期訪問及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所需費用;(4)其他與創新引智基地相關的費用 。 4.“111計劃”專項經費的使用與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并接受財務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 六、解釋權 本規劃及“111計劃”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教育部和國家外國專家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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