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產離婚后變更為一方需要費用嗎 結婚一年又離婚,結婚改口費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結婚一年又離婚,結婚改口費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彩禮(大連稱改口費)是我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 , 是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為了能與女方結婚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 。現行婚姻法禁止買賣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財物的行為 。男方向女方支付的彩禮,雖然是由男方付出,但很明顯是由女方在婚前所得 , 因此,應當屬于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夫妻共同房產離婚后變更為一方需要費用嗎 結婚一年又離婚,結婚改口費是夫妻共同財產嗎】(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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