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關系時,財產如何分割的法律問題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于債務清償的財產,
主要包括:
(1)工資、獎金;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解除同居關系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 解除同居關系時 財產如何分割的法律問題】(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
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是必須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 , 解除同居關系后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于共有財產 。
二是必須依法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并非當然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規(guī)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 , 不屬于共同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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