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離婚證登記結婚 持假證登記的婚姻能離婚


如果我們要離婚,那么需要攜帶身份證、結婚證和戶口本到民政局辦理,那么如果拿著假的結婚證是否可以辦理離婚手續?離婚的方式是怎樣的?下面 , 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94常識網中山律師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
持假證登記的婚姻能離婚
案情簡介:謝-英結婚時未達到法定婚齡,為了結婚辦假證謊報年齡
1992年1月,在汕尾市打工的謝-芳邂逅了年長自己8歲的男子汪-強 。由于汪-強和謝-芳都是大埔縣人 , 身處異鄉的謝-芳與這位老鄉交往逐漸頻繁起來,汪-強很快對年輕漂亮的謝-芳展開了熱烈的追求,不久,兩人墜入愛河 。半年后,兩人決定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 。但謝-芳當時只有19歲 , 沒有達到法定婚齡 。為了順利拿到結婚證 , 兩人經合計后便做了假身份證和戶口簿,原本1973年出生的謝-芳變成了1970年出生的謝-英 。1992年7月,兩人如愿以償地登記結婚 。
然而結婚后,謝-芳漸漸發現丈夫成了陌生人 , 昔日的溫存早已不再,暴躁的脾氣與日俱增 。盡管謝-芳為汪-強生育了兩個小孩,但這并沒有讓丈夫回心轉意 。據謝-芳講,自結婚以來,汪-強經常毒打自己,甚至還燒毀她的衣物 。2000年,無法忍受的謝-芳離家出走自謀生計 。期間,她因惦記家中小孩也經常回家看望,但丈夫汪-強依舊打罵不止 。今年3月,忍無可忍的謝-芳向大埔縣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文中人名為化名)
法院判決:法院認定婚姻有效判離婚
法院審理后認為,謝-芳未到法定婚齡以假身份證和戶口簿進行結婚登記存在形式上的瑕疵,但雙方婚姻關系維系了21年,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的 , 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據此,法院作出了準允離婚的判決 。
律師說法:
持假身份證、戶口簿結婚風險大
承辦此案的法官劉*平表示,因未達婚齡而持虛假身份證明材料騙領結婚證的行為目前仍時有發生 。劉法官提醒,這一行為不僅觸犯國家法律 , 而且暗存風險,切莫以身試法:
一是根據《刑法》第280條第3款規定,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 ,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此行為會使婚姻關系處于不安定狀態,一旦出現感情危機或詐騙情況 , 相關當事人財產以及家庭的相關權利可能得不到法律保護;
三是對子女上戶口和入學可能產生不利影響 。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已經結婚了 , 但是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了,并且想離婚的話,那么需要攜帶結婚證辦理,如果結婚證丟失了,那么可以補辦 , 但是一點不能夠拿假的結婚證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需要找律師咨詢的,可以咨詢94常識網相關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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