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離婚協議書多久可以申請撤銷
簽訂假離婚協議書逃避債務的 , 債權人可以自知道當事人逃避債務后,一年內行使撤銷權,撤銷財產轉移行為 。
【假離婚協議哪里可以辦 假離婚協議書多久可以申請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 【無償處分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
第五百三十九條 【不合理價格交易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 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 , 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
第五百四十一條 【債權人撤銷權除斥期間】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
二、如何認定假離婚真逃債
一般而言 , 構成離婚逃債行為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被執行人必須有離婚逃債的行為存在,即被執行人實施了旨在逃債的違法行為,它是一種違法行為 。
2、該行為發生在債務產生后,包括債務產生后訴訟前、執行法律文書訴訟過程中及法律文書生效后 。
3、該行為必須是被執行人故意所為 。
(1)在離婚時向有關機關故意隱瞞債務;
(2)分割債務時未征得債權人的同意,是在暗中對可供被執行財產進行處分的;
(3)財產分割明顯不公平,表現為將被執行人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全部分給被執行人配偶 , 或者被執行人配偶分得全部夫妻共同財產,被執行人僅分得少量隨身物品 , 而債務全部由被執行人承擔 。
4、行為人必須是實施離婚逃債行為的人 。
5、其處分財產尚未被明確為執行標的,即不是法律文書中指定交付的財物、票證,也不是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是將來可能成為執行對象的財產 。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內容,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雙方通過假離婚方式逃避債務的,債權人知道逃避債務行為后 , 可以在一年內行使撤銷權,撤銷財產轉移的行為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 , 讀者可以到94常識網進行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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