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有哪些規定,哪些情形是法院不受理的
法院離婚,又稱訴訟離婚:是夫妻雙方無法達成 , 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系的一項離婚制度 。訴訟離婚制度,適用于當事人雙方對離婚有分歧的情況,包括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發生的離婚糾紛;或者雙方雖然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情況 。
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3、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 , 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
管轄
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 , 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但在下述情況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轄:
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 , 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 ,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
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 ,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
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 ,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
訴訟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6、一方患有法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 , 且難以治愈的 。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
8、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
9、一方欺騙對方 , 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
10、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
11、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
12、一方與他人通奸、 , 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 , 過錯方又起訴離婚 , 確無和好可能的 。
13、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
14、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 , 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
15、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
16、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
17、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
訴訟期限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
2、因脅迫結婚的 , 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該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
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以上所規定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定 。
3、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 , 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
4、離婚時 , 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有上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
當事人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
5、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 , 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訴的,不受該期限限制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離婚訴訟什么情況法院不受理 訴訟離婚有哪些規定,哪些情形是法院不受理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猜你喜歡
- 離婚訴訟要在哪里法院辦理 辦理離婚訴訟應該去哪個法院立案
- 離婚的財產分割方法 離婚訴訟中分割財產的技巧有哪些
- 訴訟離婚時必須處理好哪些問題 了解離婚訴訟過程中的一些小常識
- 5w30和10w30有什么區別
- 機油和齒輪油有什么區別
- 情感素養包括哪些內容情感剝離狀態是什么
- 上官婉兒是罪臣之女,為什么她得到了兩代帝王的信任?
- 歷史上呂布為什么一定要殺丁原?
- 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手續,怎么辦理 辦理離婚訴訟需要的手續
- 怎么訴訟離婚程序 離婚訴訟有哪些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