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允許女性經商,背后真實情況如何?

唐朝允許女性經商,背后真實情況如何?下面趣歷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
唐代詩人盧仝在《寄贈含曦上人》一詩中云:
“商賈女郎輩,不曾道生死 。縱遇強禮拜,雅語不露齒 。”
這兩句是描寫唐朝女商人的艱難生存環境,在紛紜的社會背景下,她們“不道生死”,用自己勤勞的雙手,為繁盛的唐朝做出自己的貢獻 。
唐朝是中國古代最繁華的時代之一,作為唐朝的女商人,毫無疑問是那個時代的“職場女性”,但因為古代社會制度和特定的歷史原因,唐朝的職場女性的生存并不容易 。
一、商人和女子
先秦時期 , 《管子》把百姓分為士、農、工、商四類,曰“四民”,這種分類被后世所延續,對后世影響很大 。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按照社會貢獻來說,士、農、工、商并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但是 , 在以農耕為主的封建社會里,只有固定的土地和固定農民才是社會穩定的基礎 。因此,在古代統治者眼中,那些脫離土地生產 , 長期流動商人是對統治者貢獻最小的一類 。在歷史長河的發展中,商賈之人的地位逐漸被列為社會底層,甚至有些商人辛勞一生的目的不僅僅為了賺錢,還在籌劃為子孫脫離“商籍” 。

唐朝允許女性經商,背后真實情況如何?


自人類發展到父系氏族以來 , 女性因為身體和生理原因 , 其活動范圍就遠不及男性 。西漢漢武帝時期,董仲舒“獨尊儒術”的思想被統治者采納,從此,外面的社會就變為了男性的天下,女子唯有待在家里,相夫教子,紡織漿洗,遵從“三從四德”才能被社會認可 。
隨著封建社會的發展,女子的社會活動空間一次又一次被壓縮,到了宋明時期,女性已經不能輕易拋頭露面了 。若是哪個女子為了生計而拋頭露面 , 肯定會被周圍人指指點點 , 或是被那些讀書人批評道: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古代商人本就地位低下,古代女子活動空間也十分狹窄,若是某位女子成為了商人 , 整日拋頭露面在外奔走,那她的艱難程度可想而知 。
然而 , 唐朝就存在這樣一個女性群體 , 他們就是唐朝的女商人群體,筆者用狹義的觀點來說,她們就是唐朝的“職業女性” 。
二、唐朝的女商人群體
【唐朝允許女性經商,背后真實情況如何?】唐朝的商業非常繁華 , 長安城更是中世紀世界三大名城之一(另外兩個是歐洲的 羅馬和西亞的 君士坦丁堡),長安的東西兩市更是天下商品匯聚之地,是古代絲綢之路的重要起點之一 。另外,除長安以外,洛陽、揚州、蘇州等地也是商賈云集之地 。
繁華的商業,定然離不開商人 。而這些商人中,也包括女性商人群體 。唐朝女性商人主要活動在以下四大產業中:
唐朝的商業集會之所都是酒肆、餐館、茶館林立之地 , 女性商人在餐飲服務業中廣泛參與,她們主要經營餐、酒、茶、餅和一些小食,很多詩詞和史料中都有記載 。例如,《太平廣記》記載:
唐汴州西有板橋店,店娃三娘子者…… 寡居,年三十余 , 無男女,亦無親屬,有舍數間,以鬻餐為業 。然而家甚富,多有驢畜 。
看來,這位三十多歲的三娘子是這個飯館的老板,他的飯館有幾間房子 。而且還說明了她的自身情況,寡居、沒有兒女,也沒有親屬 。
《太平廣記》還記載一位洛陽的郭大娘“以當壚為業” 。還有一位叫廣陵茶姥的女子,她的茶在當時非常搶手 , 每天天亮開始售賣,曰:
每旦,將一器茶賣于市,市人爭買 。
唐朝大詩人李白在《前有一樽酒行二首》和《少年行二首》中寫道:
“胡姬貌如花,當壚笑春風 。”
“落花踏盡何處游,笑入胡姬酒肆中 。”
描寫的是一位酒肆的女子 , 只不過這位女子是一位胡人,但她也是唐朝職業女性的一份子 。
李白描寫得雖然是胡人女子,可想而知,在那個時代 , 許多中原女子或許也是酒肆的從業者 。
由此可見,在餐飲服務業,有許多唐朝女性參與其中 。唐朝雖然開放,但女子若想在商業中長期立足,背后自然有說不出的艱辛 。
唐朝的紡織業發展很快 , 這其中少不了唐朝女性的推動 。如《太平廣記》記載:
廣州何二娘,年約二十,與母同?。?以織鞋子為業 。
這位廣州的何二娘,是地地道道的手藝人,以織鞋子為生 。
以紉針為業 。居室甚貧 , 與母同臥土榻,煙爨不動者,往往經于累日 。
這是記載長安城中有一對母女 , 居住在勝業坊北門,她們以縫補為生 , 平時生活較為貧困 。
在傳統的觀念中,女性應該在家中紡織,男性在外售賣 。實際上,在唐朝,有很多女子參與到紡織品的銷售中 。
例如,唐玄宗天寶年間,有一位叫張十五娘的女子 , 是從事賣衣服工作的 。太平廣記曰:
有鬻衣之婦曰張十五娘者……
因此可以說 , 在以唐朝為代表的手工業中,女性們不僅參與紡織,更參與售賣 。
在古代的很多行業中 , 冶金是對技術要求較高的一種,一般人若想達到“爐火純青”的地步,非常不易 。然而,在洛陽有一位叫高五娘的孀居者,卻以冶金擅長 。《太平廣記》記載:
洛陽高五娘者……恒居洛陽,以黃白自業,高氏能傳其法 。
因為高五娘的冶煉技術高超,她很快發家致富 。因此被同行忌妒,差點被同行誣告入獄 。
在那個時代 , 一個孀居女子,能夠以勤勞的雙手發家致富 , 并且超越同行,這是十分不易的 。不得不佩服這位高五娘 。
除了上述三類 , 還有一類是從事小商品業的唐朝女性,他們大多靠經營日常用品、女性化妝品、果蔬等為生,如《太平廣記》記載一位年輕漂亮的女子 , 靠賣胡粉為生:
游市,見一女子美麗,賣胡粉 。
也有兩位女子是以賣菜為生:
賣菜家嫗 。
鬻蔬以給朝夕 。
在《唐代墓志匯編》中 , 記載了一位叫楊氏的商業奇女子,非常會做生意:
經營財產,會陶公之法,固得水旱無 懼,吉兇有資 。
綜上所述 , 筆者列舉了四個行業,這四個行業在封建社會頗具代表性,它們中都有唐朝職業女性的身影,可見唐朝女性在商業中的廣泛參與 。
三、唐朝為何會有如此多的“職業女性”?
既然唐朝職業女性如此之多,那到底是什么催生了她們的產生呢?這里可分為環境因素和個體因素,環境因素是指唐朝的政策以及特殊的文化,個體因素指這些女商人本身的不得已 。
唐朝的商業之所以會如此繁華,和唐朝統治者的包容心態有關 。實際上,不管是漢人,還是胡人,只要符合唐朝的經商政策,都可以來唐朝進行貿易 , 并沒有性別限制。
唐朝初年,唐朝對于商人的政策相對嚴格,《舊唐書》記載:
工商雜色之流,假令術類,止可厚給財物,必不可超受官秩, 與朝賢君子比肩而立 , 同坐而食 。
唐朝初年,對于“工商雜色之流”,朝廷不允許他們當官,甚至都不允許他們和士大夫們同坐而食 。實際上 , 這樣的規定并不稀奇,在唐朝之前,從西漢到魏晉南北朝,對待商人都比較嚴苛 。
但到了后期,唐朝對商人日漸包容,如《全唐文》記載:
應屬諸軍諸使司等在村鄉及坊市店鋪經紀者,宜與百姓一例差科,不得妄有影占 。
這里提到,商人(商)應該和百姓(農)享受一樣的待遇 。商人可以開商鋪,官府不得強占 。換句話說 , 就是允許商業個體戶合法經營!
這兩則政策的變化,表現出唐朝統治者對于商業的逐步開放和重視,這就特別是允許商業個體的出現,給更多唐朝女子謀生提供了條件,再加上唐朝對女性的態度本就比其他朝代開放,所以促生了大量的“職業女性” 。
就唐朝女子個體來說,她們雖然允許出來做生意,但仍然要受到封建思想的禁錮,從兩方面可以看出:
第一,唐朝的職業女性大多年齡較大,大多是寡居,或母女獨居,為了謀生,不得已而為之 。
第二,他們所選擇的行業大多是商業成本較低 , 營商場所較為固定的地方,這對女性來說相對安全 。
這兩點,同時也說明,在唐朝 , 成為“職業女性”并不是唐朝女子們的夢想,而是一種生計,一種無奈之選 。在她們成為“職業女性”的背后,肯定歷經今人無法體會的辛酸 。
四、對唐朝“職業女性”的思考
在封建社會,在“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大背景下,女子出來謀生并不容易,唐朝開放的社會風氣和繁華的商業貿易為“職業女性”的存在提供了溫床 。
反之,唐朝在幾個頗具代表性的行業里出現了女性經營者 , 也能反襯唐朝社會空氣的豁達 。
唐朝允許女性經商,背后真實情況如何?


唐朝是古代女性群體從事商業較為寬泛的時代,雖然這些由女子主導的商業活動并未形成較大規模,其經營范圍也不能和當時男性群體相比,但 這些唐朝的職業女性為唐朝的經濟、文化做出的特殊貢獻意義重大 , 在這里,我們不得不向唐朝的這些“職業女性”表達敬佩之意 。
當今社會,“職業女性”的概念已經和唐朝不大相同 。雖然社會在進步,但是 , 當今的職業女性群體在追求人生理想、追求經濟獨立的同時,同樣會受到家庭、社會等傳統思想的干擾,職業女性并不容易 。筆者呼吁社會對職業女性多一些關懷,多一些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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