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開庭審理流程 ?離婚開庭審理階段流程是怎樣的


離婚開庭審理階段流程是怎樣的
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原告宣讀起訴狀→被告答辯→雙方舉證質證→法官詢問→雙方相互發問→法庭辯論→法官主持調解(和好或離婚)→雙方陳述最后意見→閉庭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 , 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 , 應當準予離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 , 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離婚案件開庭審理流程 ?離婚開庭審理階段流程是怎樣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 , 歡迎讀者到94常識網進行法律咨詢,94常識網專業的律師團隊會及時為你解答疑惑 , 讓你能夠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 。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