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以后還能起訴重新分割財產嗎 離婚調解書中的財產分割可以再審嗎


一、離婚調解書中的財產分割可以再審嗎
人民法院發現離婚調解書財產分割部分有錯誤的 , 有權指令下級法院再審 。如果當事人有證據證明離婚調解書財產分割有錯誤的,可以申請再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 法院決定再審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 , 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
第二百零一條 調解書再審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 。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
第二百零二條 離婚判決不得再審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
二、離婚案件調解的程序
一般離婚案件是指審判人員在調解開始和結束時,均認為原、被告符合或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 , 審判人員只做和好調解或離婚調解的離婚案件 。
對于一般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1)調解動員階段 。
調解動員即審判人員向雙方當事人講解有關的法律規定,針對當事人的認識水平和當事人態度進行教育疏導,動員雙方通過協商解決糾紛 。
(2)協商調停階段 。
雙方當事人交換意見 , 審判人員或協助調解的人員居間調停 。
(3)調解結束階段 。
當事人就離婚或不離婚達成協議(達成離婚協議的還必須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子女的撫養義務的分擔問題等方面同時達成協議),審判人員將協議的內容如實記入筆錄,經雙方當事人認可后簽字蓋章,調解即告成立 。
【協議離婚以后還能起訴重新分割財產嗎 離婚調解書中的財產分割可以再審嗎】通過分析知道 ,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但如果是財產分割的調解,發現有錯誤時,法院可以責令下級法院再審 。當事人也可以申請再審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94常識網進行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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