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


常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


【常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常州失業保險金應該如何辦理領取呢?領取失業金的標準是怎么樣的?小編為你提供常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 。
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 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失業金發放標準
根據失業前繳費年限和基數多少確定,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繳費不滿10年,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 , 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繳費20年以上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5%確定 。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失業保險金按最低標準確定 。

常州失業保險金發放的最低標準為:1500元/月
從2022年7月起,常州市區失業保險金發放最低標準由141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 ,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為4533元,應當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

補充:
在領失業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常州市市區戶籍在領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滿次月起 , 可以延長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一)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兩年;
(二)在本市參加失業保險且實際繳費累計滿10年以上;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愿望、非本人原因無法實現就業;
(四)家庭生活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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