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債務,離婚后需要夫妻共同承擔起嗎 婚后債務離婚后要夫妻共同承擔嗎


一、婚后債務離婚后要夫妻共同承擔嗎
婚后債務離婚后要不要共同承擔,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認定: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需要共同承擔 , 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的 , 不需要共同承擔的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 , 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 , 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
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 , 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 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 , 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是什么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結婚的債務,離婚后需要夫妻共同承擔起嗎 婚后債務離婚后要夫妻共同承擔嗎】(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 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
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 , 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 即使離婚后也會承擔債務的連帶責任 。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到您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內容 。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94常識網歡迎您隨時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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