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個人所得稅 煙臺惠殘稅收優惠類政策匯總


企業+個人所得稅 煙臺惠殘稅收優惠類政策匯總


煙臺惠殘稅收優惠類政策
(市稅務局聯系電話:0535-12366)
1.增值稅 。殘疾人創業免征增值稅: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為社會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殘疾人 , 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勞動條件和勞動意愿的精神殘疾人 。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增值稅即征即退 。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納稅人),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 , 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 。
2.企業所得稅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 , 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
【企業 個人所得稅 煙臺惠殘稅收優惠類政策匯總】3.個人所得稅 。殘疾人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 , 年應納個人所得稅減征額不超過6000元;殘疾人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年應納個人所得稅減征額不超過6000元 。納稅人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由納稅人選擇其中一個所得項目享受減征政策,不重復享受 。納稅人同時有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兩種以上身份的,由納稅人選擇其中一種身份享受減征政策,不重復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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