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高校學生職業技能補貼申請條件


汕頭高校學生職業技能補貼申請條件


一、補貼對象
在汕頭市內普通高等學校就讀,在校期間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汕頭市公布的《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職業(工種)及專項職業能力補貼(指導)標準》目錄中的職業(工種)中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在校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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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補貼條件
汕頭市內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汕頭市公布的《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職業(工種)及專項職業能力補貼(指導)標準》目錄中的職業(工種)中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可申請職業培訓補貼;其中高等職業院校在校學生考取有關證書的不適用前述職業培訓補貼 , 只可申請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補貼申請應于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1年內提出 。
三、補貼標準
職業培訓補貼按汕頭市公布的《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職業(工種)及專項職業能力補貼(指導)標準》目錄中的相應標準 。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按每人200元補貼標準 。
四、補貼期限
【汕頭高校學生職業技能補貼申請條件】每位學生在校期間僅可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或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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