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律師朋友,單位同事私自扣除我在集團下屬單位理財的利息,怎么辦?

我們是集團公司,下屬有個單位是小額貸款公司,2013年的年利率是10% 。 那個是不計金額大小的 。 當初我跟同事是合起來存的10萬元 。 以同事為主 。 最早的10萬元是有合同的 。 跟下屬公司簽訂的 。 再后來以理財資金的大小利率不等 。 具體是多少,我不是很清楚,以同事告訴我的為準 。
2015年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讓我一生都痛恨的決定,把我家的房子賣了,然后通過我的同事存到了下屬公司里 。 這個同事當時攬儲可能有1000,這個利率為15%%,但是她跟我說的是13%,等于她雁過拔毛,通過她的手,她就輕輕松松掙了2%的利率,這個之前我不太清楚,就是后來聽別的同事說我才知道 。
緊接著2016年就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瘋狂的房價上漲 。 到10月份到期時,我簽訂了一套房子,但是單位拿不出錢來了,當時我非常著急,買房定金已付,再加上我的理財存款是以她的名義存的,所以這個同事就找的老板幫我借了首付款160萬,還以我的名義多借了20萬,她從中拿走了15萬,還給她攬儲的利息 。
之前下屬公司領導跟她關系不錯,之前跟她簽的合同2015年11月1日到2016年10月31日是15%的利率,每月給她付息,一直到2016年的4月,后來經營狀況不好了,有借出去的錢沒有收回來,到2016年11月初的時候,一是錢拿不出來了,二,要求所有的理財都按10的利率走 。 這期間,這個同事也跟下屬公司的老板鬧起來了 。 這個先不說 。 2015年11月-2016年10月的利息是2017年的1月份給的 。
到了今年2016年11月1日-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是11月份給付的 。 重點來了,我去年借老板的180萬的利息也給了這位同事,然后她私自拿了這些錢,大約有18萬 。 本來借老板的錢,如果從中扣除的話,也沒我什么事,但是這部分利息給了同事,她拿了,老板說的是不要了,我想問一下大家,我應該怎么辦?
【求助律師朋友,單位同事私自扣除我在集團下屬單位理財的利息,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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