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茶法,蒙頂茶


晚清茶法,蒙頂茶



晚清茶法【晚清茶法,蒙頂茶】道光二十年(1840年) , 鴉片戰爭爆發 。 22年 , 英帝國主義逼迫腐敗的清政府簽訂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不平等的《南京條約》 。 咸豐元年爆發了太平天國革命 。 由于戰爭賠款和軍事獎勵的巨大開支 , 財政極其匱乏 。 在這種情況下 , 政府試圖通過征收過高的稅收來挽救危機 , 茶稅也因此而大大加重 , 征收茶稅的重心遂由川陜轉向東南 , 但四川茶業經濟仍有其特殊性 , 仍實行引票制 , 只是壓縮腹引、土引 , 而通過增加邊引來擴大稅源 , 道光以后 , 四川不少州縣把腹引的稅額攤入地丁項下征收 , 如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安具知縣會議規定:“每丁糧一兩 , 攤征腹引課稅四十文 , 隨同鹽稅歸丁征收 。 ”邊引、土引產區 , 商人系大宗經營 , 牟利較豐 , 茶稅仍由商人負擔 。 此外還巧立名目敲詐勒索 , 如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各州縣先后由警察局征收“茶桌捐” , 據 《四川官報》 載:“每方桌一張抽六十文;條桌一張 , 抽五十文 。 ”有的縣竟以家庭為對象 , 按戶征收“茶桌捐” , 擾民害民已到了何其嚴重的地步綠茶網!東南各省與四川有所不同 , 仍繼續推行茶引制 , 商人請引納稅 。 除正稅外 , 還有地方雜稅 , 且稅種稅率極不統一 。 咸豐三年(1853年)刑部右侍郎雷以誠率軍揚州鎮壓太平天國起義軍 。 是年常州、蘇州為義軍占領 , 漕糧、丁役不濟 。 為籌措軍餉 , 乃于揚州仙女廟創辦厘捐 , 設厘局于上海 。 此后各省也相繼設厘金總局 , 下再設分局、子卡、巡卡 , 征收貨物通過稅 。 起初只是戰地長官臨時籌措軍餉的權宜之計 , 后成為定制 。 這樣 , 商人買引后還要抽厘 , 加重了稅收負擔 。 厘金可分為產地厘金、通過地厘金、銷售地厘金 , 名目繁多且不統一 。 如咸豐九年(1859年) , 江西境內運茶100斤征厘金2錢 , 運往外省須再抽出境厘金1錢5分 。 此外還有附加稅 , 江西稱之為茶捐 , 每100斤征銀1兩錢至1兩4錢 。 再如浙江 , 同治二年(1864年)箱茶每引抽茶捐9錢、厘金1兩4錢 , 簍茶及袋茶每引抽茶捐4錢、厘金6錢 。 外省茶從浙江過境者 , 每引仍需抽匣8錢 。 可見厘金重于引稅 , 雜稅重竹葉青茶于正稅 。 由于茶引和厘金都是征收的茶稅 , 故后來取消茶引而專門抽厘 。 該制度一直沿襲到民國時期 。 另據左宗棠 《征收起運運銷茶稅未能額情形折》 , 咸豐、同治年間福建實施起運、運銷兩稅 , 其數額也相當大 , 如咸豐十年(1860年)征收起運茶稅為銀2260兩、運銷茶稅為銀238500兩 , 同治二年(1863年);證起運茶稅為銀38300兩、運銷茶稅為銀213600兩 。 又據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商會報告 , 漢口各檔茶每100斤平均收厘金227兩、出口稅2兩 , 稅后平均價為20 。 35兩 , 厘、稅占稅后平均價的245 , 另外通過上??诎稌r還要另征 。 的關稅 。 故實際稅收超過了平均價的30 , 足見茶稅之重是令人吃驚的 。 正是由于清末朝廷腐敗、苛稅不堪重負 , 自光緒六年(1881年)后 , 開茶莊及采箱者因屢年折本、傾家蕩產而多不以茶為正項生理 , 有田者歸田 , 無田者以砍柴為生;種茶者大受茶之累 , 茶園有十荒其八也 。 華茶亦自此開始衰落 。 民國五年(19l6年) , 日本靜岡茶葉試驗場技師川崎工一老師來華調查中國茶業狀況后認為 , 華茶衰退有五個方面的原因 , 其三是“內地厘金雜稅極重 , 到現在還沒有廢除 。 ”這種見解是十分正確的 。 .袋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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