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姆教育目標分類法是一種教育的分類方法 。 教育目標可分為三大領域:認知領域、情感領域和動作技能領域 。

【布魯姆的教學目標分類 布魯姆的教學目標分類是什么】在認知領域可分為
1.知道(知識)(knowledge)
是指認識并記憶 。 這一層次所涉及的是具體知識或抽象知識的辨認 , 用一種非常接近于學生當初遇到的某種 觀念和現象時的形式 , 回想起這種觀念或現象 。
2.領會(comprehension)
是指對事物的領會 , 但不要求深刻的領會 , 而是初步的 , 可能是膚淺的 。
3.應用(application)
是指對所學習的概念、法則、原理的運用 。 它要求在沒有說明問題解決模式的情況下 , 學會正確地把抽象概念運用于適當的情況 。
4.分析(analysis)
是指把材料分解成它的組成要素部分 , 從而使各概念間的相互關系更加明確 , 材料的組織結構更為清晰 , 詳細地闡明基礎理論和基本原理 。

5.綜合(synthesis)
以分析為基礎 , 全面加工已分解的各要素 , 并再次把它們按要求重新地組合成整體 , 綜合地創造性地解決問題 。
6.評價(evaluation)
理性的深刻的對事物本質的價值作出有說服力的判斷 , 它綜合內在與外在的資料、信息 , 作出符合客觀事實的推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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