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分詞的用法 過去分詞的用法是什么

過去分詞的用法比較多, 常用的用法有:1、作定語 。 2、過去分詞作表語 。 3、過去分詞作主語補足語 。 過去分詞是一種非謂語動詞, 在句中不能單獨作謂語, 但它具有形容詞和副詞的特性, 因此在句中可以作定語、表語、賓語補足語和狀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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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定語, 過去分詞作定語有兩種情況, 如果過去分詞單個的詞, 就放在被修飾的詞的前面;若為分詞短語則放在所修飾的詞的后面 。 例如:The excited children are opening their Christmas presents.興奮的孩子們正在打開他們的圣誕禮物 。 Some of the people invited to the party can’t come.有些被邀請參加晚會的人不能來 。 注意做定語用的過去分詞通常指已完成的動作, 如指未來的情況, 則用不定式的被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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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分詞的用法 過去分詞的用法是什么】2、過去分詞作表語, 例如:The library is now closed.圖書館關門了 。 注意過去分詞作表語與被動語態的區別, 過去分詞作表語, 主要是表示主語的狀態, 而被動語態則表示動作 。
3、過去分詞作主語補足語, 例如:What made you so frightened?什么使你這樣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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