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黃瓜|安徽多家餐館被罰,起因竟是因為一盤拍黃瓜?

拍黃瓜|安徽多家餐館被罰,起因竟是因為一盤拍黃瓜?

近日 , 安徽 , 合肥 。 多家餐館售賣涼菜被罰款 。 包河區的王某經營的酸菜魚店在網上賣涼拌黃瓜 , 被罰款5000元;是涼拌黃瓜不能賣 , 還是他們的菜品不符合食品衛生安全標準呢?
王某是老實巴交的生意人 , 在九華山山麓下經營著一家小餐館 。 大的店面租金太高承受不起 , 可是自己承租的店面空間有限 , 加上租金 , 生意也很淡 , 以至于利潤空間較低 。
1名顧客點了一條腌魚和一個涼拌拍黃瓜 。 沒想到 , 沒過多久 , 王某就接到了對方的電話 , 稱王某的餐館沒有冷食經營許可證 , 要求王某賠償 , 否則就舉報 。
王某認為自己既有餐館營業執照 , 又有食品經營許可證 , 拍個黃瓜也沒什么大不了 , 于是拒絕了對方的說法 。
很快 , 市監察局工作人員來到王某的餐廳進行檢查 , 稱王某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許可項目沒有生產和銷售冷食 , 且其行為違反了《互聯網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 , 構成未經許可經營冷食的違法行為 , 決定沒收王某違法所得244元 , 罰款5000元 。

王某覺得很委屈 , 說受疫情影響 , 生意很難做 , 5000元相當于一個月的利潤 , 再向當地政府復議 。
原因是:
【拍黃瓜|安徽多家餐館被罰,起因竟是因為一盤拍黃瓜?】第一 , 黃瓜是家常菜 , 不需要像其他涼菜一樣存放;
第二 , 他買賣黃瓜的情節特別輕微 , 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后果 。
根據最新的《行政處罰法》 , 如果第一次違法行為的情節特別輕微 , 可以免除處罰;
第三 , 他懷疑自己被職業造假者惡意舉報;
第四 , 疫情對各地的經濟都造成了很大的沖擊 , 希望地方政府能夠對執法更加寬容 。
當地政府接到王某的復議后 , 經討論后回復王某:
第一 , 為了食品安全 , 我國對食品實行分類分級管理 。 如果王想管理涼菜 , 他必須申請相關證明;
二是他們只到王某的餐廳調查處理相關舉報 。 因為只有一份報告 , 他們無法判斷職業打假 。 即使專業打假也不影響對王某違法行為的處罰 。
第三 , 他考慮到各種情況 , 對王某的處罰已從輕處罰 。
《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進入網絡食品生產經營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 , 或者進入網絡食品生產者超出許可類別范圍銷售食品的 。
進入網絡食品經營者超出許可經營項目范圍從事食品經營的 , 依照《食品安全法》122條的規定處罰 。
《食品安全法》第1 22條規定:未取得相關證件 , 非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元的 , 處50000元以上1 00000元以下罰款; 貨值金額超過1元的 , 處貨物價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 。
根據該條的規定 , 王某應被處以50000元以上的罰款 。
在對王5000元罰款之前 , 他們已經考慮了違法行為的情節和疫情的影響 。
此外 , 市監察局在對王某進行處罰時 , 履行了聽證程序 , 因此當地政府認為市監察局的處罰事實清楚 , 證據確鑿 , 程序合法 , 支持了市監察局的處罰 。
綜上所述:從法律上講 , 王某也可以提前提起行政訴訟 , 但經過思考 , 王某決定接受行政處罰 。
對于餐飲店來說 , 很多店里都有拍黃瓜這個菜 , 特別是夏天 , 都愿意吃涼菜也很方便 。 對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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