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是什么意思 何謂開庭


1、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后 , 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置的法庭 , 對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 。
【開庭是什么意思 何謂開庭】2、開庭審理是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階段 。其方式主要是有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 。其中 , 公開審理是原則 , 不公開審理是例外或補充 。以民事訴訟為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0條的規定 ,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 , 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 , 應當公開進行 。
3、離婚案件 , 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 , 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 , 可以不公開審理 。由此可知 , 離婚案件一般也公開審理 , 但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 , 可以不公開審理 , 其決定權在于人民法院 。
4、法律之所以規定“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 , 可以不公開審理” , 是因為離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在審理中可能會涉及到個人隱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眾的內容 。因此 , 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 , 法庭一般都會允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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