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會計證繼續教育


一、濟南會計證繼續教育的含義及要求:
1、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是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 ,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 , 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 , 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 繼續教育的形式多樣 , 會計人員可以自愿選擇參加不同的繼續教育形式;
2、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 , 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24學分 ,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
【濟南會計證繼續教育】二、持有濟南會計證的會計人員參加第十三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 , 繼續教育的學分計量標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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