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拖欠工資幾天算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
【勞動法拖欠工資幾天算違法】“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

勞動法拖欠工資幾天算違法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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