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條約的危害是什么

【南京條約的危害是什么】南京條約的危害是:規定五口通商、協定關稅、規定領事裁判權、片面最惠國待遇 。在1840年,英國政府以林則徐虎門銷煙等事件為理由,發動了鴉片戰爭,最終在1842年,中英雙方簽訂《南京條約》結束戰爭 。

南京條約的危害是什么


關于五口通商的開通危害,便利了資本主義國家的貨物流通到中國,使中國經濟逐漸半殖民地化 。而且,英國人還可以在五個通商口,自由居住,成為了英國的侵略據點 。關于協定關稅的危害,使中國成為世界上進口稅最低的國家 。此外,海關成為西方侵略者用來傾銷洋貨和掠奪原料的工具 。
關于規定領事裁判權的危害 。只要是英國人民和中國人民發生了沖突,只可以由英國領事去裁判,中國政府無權過問 。使中國的主權遭到了嚴重的破壞 。關于片面最惠國待遇的危害 。西方列國要求中國給出最優惠的待遇,但是西方列國不會給中國最優惠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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