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期間哪幾個月


禁漁期間哪幾個月


根據2021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調整方案規定:拖網、張網的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除拖網、張網之外的其他所有作業類型的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 。
每個地區的禁漁時間是不一樣的,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黃海海域禁漁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北緯35度-26度30分之間的黃海、東海海域禁漁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東海海域禁漁期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

【禁漁期間哪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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