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的子女有義務還錢嗎?

【老賴的子女有義務還錢嗎?】

老賴的子女有義務還錢嗎?


雖然民間有“父債子償”的說法,但是要讓大家失望了,從法律的角度看:如果無法證明老賴將財產轉移給了子女,則子女沒有替父母還債的義務 。當然有以下幾種情形例外:
1、根據我國《繼承法》的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
2、《民事訴訟法》第227條第1款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
如果是未成年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認定為執行人標的財產不屬于未成年人所有的財產,而是屬于被執行人及其家庭共同財產:
(1)被執行人從事經營活動,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存款賬戶存在與未成年人年齡、智力不相符的大額存款,且不能說明存款的合理來源和去向的;
(2)未成年子女名下存款與其監護人存款高度混同,或者基本上由其監護人支配使用的 。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