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召開董事會


如何召開董事會


召開董事會有以下規定:
《公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 , 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 , 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如何召開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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