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有道理嗎?

中國近代革命志士秋瑾曾經寫下這樣的詩句:“拼將十萬頭顱血 , 須把乾坤力挽回 。 ”類似的還有陳毅元帥當年的“此去泉臺招舊部 , 旌旗十萬斬閻羅” 。 文科生會說這抒發了豪情 , 理科生會問:拼將十萬頭顱 , 就一定能把乾坤挽回么?——這里的“十萬”當然不是一個確數 , 但提出了一個有趣的問題——人數的優勢究竟在戰爭中占據什么樣的地位?

“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有道理嗎?



我們拋棄一切歷史和時代的背景 , 來單純地想象一場陣地戰:假定紅方與藍方(這里的紅方與藍方沒有特指 , 也無褒貶)都沒有飛機大炮 , 只使用同樣的步兵武器 , 掩體堅固程度等客觀條件也差不多 , 且均在對方有效射程之內;紅方不存在百發百中的神槍手 , 藍方也沒有沒放過槍的新兵蛋子 。 總之一句話 , 就是雙方半斤對八兩 。 唯一不同的是兵員數量——紅方有5,000人 , 藍方4,000人 , 紅方比藍方整多出1,000人 。 雙方開打了 , 槍林彈雨 , 如此你來我往地掐將下去 , 誰也不投降、不逃跑 , 最終結果會如何呢?由于紅方有“微弱”的數量優勢 , 藍方終將以被全殲而慘敗 , 這是比較合理的結果 。 我的問題是 , 此時“慘勝”的紅方還能剩下多少人呢?對方既已全軍盡沒 , 損失當然是4,000人 , 紅方是不是也一定付出了相同的代價呢?
1914年 , 英國有個叫做蘭切斯特(F. W. Lanchester)的 , 對類似的問題進行過研究 。 他本人其實是個汽車工程師 , 然而使他青史留名的成就卻和汽車沒什么關系 , 而是蘭切斯特戰斗方程 。
蘭切斯特的理論基于這樣一個假設:雙方在任一瞬間的戰斗損耗與對方此時的兵力成正比 。 如甲方兵力為x , 乙方兵力為y , 有如下微分方程①:
dx/dt=-ay,
dy/dt=-bx.
t表示時間;a、b均為比例常數 , 它們與雙方的武器效能及掩體等因素有關 。 簡潔而優美的方程揭示了這樣一個規律:交戰一方的有效戰斗力 , 正比于其戰斗單位數(戰斗單位 , 一般可以理解為參戰兵員數)的平方與每一戰斗單位平均戰斗力(可以理解為單位時間內消滅對方兵員的能力)的乘積 , 即所謂蘭切斯特平方律(還有一個類型就是蘭切斯特線性律 , 它適用于遠距離戰斗 , 在此略過不提) 。
如甲乙雙方初始兵力為x0、y0 , 戰斗持續過程中任意瞬間的兵力由x(t)、y(t)表示(為簡化計 , 假定雙方實力相同 , 即a = b , 可將“每一戰斗單位平均戰斗力”略去) , 則很容易推導出如下等式②:
x02 – y02  =  x(t)2 – y(t)2
也就是說 , 只要戰前有x0 > y0 , 戰局的必然結果就是乙方被全殲 , 即y最終變為0 , 甲方剩余人數當然就是x = sqrt(x02-y02)(sqrt為取平方根) 。
由此 , 蘭切斯特方程第一次以定量的方式論證了“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的正確性 。 蘭切斯特采用下述例子說明平方律符合集中優勢兵力的作戰原則:“如果甲方1,000人與乙方1,000人交戰 , 雙方單個戰斗單位的平均戰斗力相同 , 但甲方被乙方分割成各500人的兩半 。 假定乙方先以1,000人攻擊甲方的500人 , 則乙方將以損失134人的代價全殲甲方的一半;接著乙方以剩下的866人再全殲甲方的另一半 , 甲方在這兩次戰斗中將總共損失293人 。 ”——我們的毛主席就是運用這一戰法的大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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