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微鏡原理


顯微鏡原理


【顯微鏡原理】顯微鏡分光學顯微鏡和電子顯微鏡 。光學顯微鏡的原理是利用光學原理,把人眼所不能分辨的微小物體放大成像,以供人們提取微細結構信息的光學儀器 。光學顯微鏡是由一個透鏡或幾個透鏡的組合構成,是人類進入原子時代的標志 。電子顯微鏡的原理是根據電子光學原理,用電子束和電子透鏡代替光束和光學透鏡,使物質的細微結構在非常高的放大倍數下成像的儀器 。
光學顯微鏡主要由目鏡、物鏡、載物臺和反光鏡組成 。目鏡和物鏡都是凸透鏡,焦距不同 。物鏡的凸透鏡焦距小于目鏡的凸透鏡的焦距 。物鏡相當于投影儀的鏡頭,物體通過物鏡成倒立、放大的實像 。目鏡相當于普通的放大鏡,該實像又通過目鏡成正立、放大的虛像 。經顯微鏡到人眼的物體都成倒立放大的虛像 。反光鏡用來反射,照亮被觀察的物體 。反光鏡一般有兩個反射面:一個是平面鏡,在光線較強時使用;一個是凹面鏡,在光線較弱時使用,可匯聚光線 。
電子顯微鏡的分辨能力以它所能分辨的相鄰兩點的最小間距來表示 。20世紀70年代,透射式電子顯微鏡的分辨率約為0.3納米(人眼的分辨本領約為0.1毫米) 。現在電子顯微鏡最大放大倍率超過300萬倍,而光學顯微鏡的最大放大倍率約為2000倍,所以通過電子顯微鏡就能直接觀察到某些重金屬的原子和晶體中排列整齊的原子點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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