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電動平衡車被禁止上路行駛?

電動平衡車剛問世幾年, 好不容易在街頭流行, 這不, 最近京滬兩地警方卻陸續出臺禁令, 全面禁止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等違規交通工具上路 。 果不其然, 此舉立即遭到網友們口誅筆伐, 阻礙創新、開倒車、執法部門頑固不化……等詞匯能用都用上了 。 然而, 這一規定實則合情合理又合法 。
人們往往誤以為, 帶輪子的物體都能搬上馬路當交通工具, 忽視了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條例 。 交通法明確規定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通行, 機動車道只能走機動車(由非人力為動力驅動牽引的車輛), 而平衡車某些功能欠缺(緊急制動、人身緩沖保護裝置等), 連交通工具都算不上 。
【為何電動平衡車被禁止上路行駛?】

為何電動平衡車被禁止上路行駛?



“硬件”配套上不允許 。 尤其是京滬地區的道路交通狀況相當復雜, 根本容納不了平衡車在道路上自由穿梭 。 目前, 我國道路的橫斷面設計只考慮了二、三、四輪機動車、二輪自行車以及行人, 平衡車則顯得不倫不類, 至今, 交通部門尚未明確其分類, 因此不能與機動車混行, 更不能在非機動車道行駛 。 當然, 機智的平衡車車主們選擇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 與自行車、行人搶道, 但平衡車造成路人受傷的新聞時常見諸于媒體 。
由于其路面駕駛一直處于法律的灰色地帶, 發生事故時權責不分明, 到底屬于交通事故還是無意傷人, 法律法規依然含糊不清 。 平衡車還面臨著復雜的路權優先原則和避讓規則, 到底處于眾多車型的哪個優先級, 還是未知數 。
那么, 為何同為電力驅動的電瓶車能上路呢?電瓶車有獨立的方向控制和制動裝置, 操作簡單, 而平衡車全靠人體重心來控制行駛方向, 更重要的是, 沒有緊急制動(急剎車)的功能, 這是最致命的缺點 。 平衡車的制動時間需要8秒左右, 而且制動距離過長, 不符合安全規范, 安全隱患可想而知了 。
此次出臺的禁令并非禁止使用電動平衡車, 只針對道路行駛, 室內、封閉場館、無人空曠平地依然可以使用 。 多數人只考慮了技術創新, 街頭潮流, 便捷性能等, 但警察們首要考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 確保車輛安全行駛和人身安全, 再者, 道路的使用效率也在考慮范圍內, 每一條車道的車型統一程度越高, 車道的安全系數越高、順暢程度越強, 因此, 目前的道路進一步將小型汽車、客車、大型汽車等進行分道來提高道路的使用效率 。
任何產品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配套設施規范才能被廣泛應用, 所以讓我們靜候佳音吧!
注解:
1. 電動平衡車的行駛控制相當有趣, 行駛速度與方向取決于車主身體的重心 。 左(右)傾, 車向左(右)轉;前傾, 車前進;后傾, 車減速, 但不能緊急制動 。
2. 日本曾經禁止自行車上路, 但經過現代道路設計的不斷創新, 工程師們設計了自行車道, 立法部門出臺了針對相關的法規, 最終才取消禁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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