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擔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
【企業兼并后原有債務如何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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