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財產分割糾紛 共同財產分割糾紛怎么處理


共有財產分割糾紛的分割方法為對共有財產的分割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及財產的性質,以下述三種方式分割:
①以實質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財產 。對于共有財產的分割,在不影響共有財產的使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可對共有財產采取實物分割的方式,可以進行實物分割的共有物一般是可分物 , 例如金錢、糧食、布匹等 。
②以變價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財產 。對于共有財產如果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損其價值,而且各共有人都不愿接受共有物時,可以將共有物出賣 , 所得由各共有人共分 。
③以作價補償的方法分割共有財產 。對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例如一輛汽車、一頭耕牛等,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的,可以由該共有人取得該共有物 。對于共有物的價值超出其應得份額的部分,取得共有物的共有人應對其他共有人作金錢補償 。
對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的理解 。
1、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限于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
“財產”不僅僅是指離婚協議中未作處理的財產,即使是在離婚協議中已作處理的財產,嗣后發生糾紛的,也是離婚后的財產糾紛 。
【共有財產分割糾紛 共同財產分割糾紛怎么處理】2、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僅包括積極財產也包括消極財產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 。此處的財產包括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 。積極財產包括物、債權等 , 消極財產主要為債務 。
夫妻共同財產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關系,根據共同共有關系的一般原理,共同共有人在共有關系存續期間,不得請求分割共有財產,亦不得劃分內部份額 , 夫妻一方只有在解除夫妻關系后才能分割夫妻共有財產 。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夫妻共有財產是實現家庭職能正常運轉,夫妻權利得以實現的物質基?。鎦駛∩ナЭ贍艿賈路蚱拗涓а優⑸難改傅戎霸鶚Э?。民法典雖賦予夫妻雙方對共有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與支配權,但如何實現支配權,一切交由當事人意思自治 。有些特殊情況下,比如本案,當一方完全控制掌握夫妻共同財產并排斥配偶對財產的支配,甚至對共有財產進行轉移、變賣時,現行的夫妻財產制度下,除了離婚 , 法律并沒有賦予弱勢方其他有效的救濟算方式 。若配偶一方不能離婚或不愿離婚,此時又絕對不允許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顯然有失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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