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 四 )


1.4資產基礎法評估結果 , 詳細明細見附件 。
2、收益法
2.1收益模型
本次評估采用DCF模型 , 收益口徑為企業自由現金流(FCFF) , 相應的折現率采用WACC模型 。
基本公式為: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股權自由現金流折現價值+溢余資產價值+非經營性資產價值
其中:現金流
式中:P——現金流折現價值
n , i——收益年限
r——折現率
Ri——預期年現金流
(1)收益年限 , 經營超凈產品業務的7家子公司具備持續經營的條件 , 正常情況下按公司章程經營 , 根據工商登記有關規定 , 工商注冊期滿后企業可以申請延續經營 。 本次評估在預測確定企業整體資產的收益時 , 企業經營正常 , 沒有發現限定年限的特殊情況 , 也沒有發現影響企業繼續經營的資產及其他情況 。 則根據本次評估假設 , 收益年限定為無限期 。
(2)預期年收益額 , 根據企業提供未來經營期內的預測指標 , 通過了解企業的財務計劃、經營計劃 , 分析企業在未來年度中的收益、成本和費用變化趨勢及預期年限內對收益有重大影響因素 , 對管理層提供的明確預測期的預測進行合理的調整 , 測算預期年限內的凈現金流量 。
(3)折現率 , 折現率采用加權平均資本成本 , 即WACC
式中:rd——債務資本成本
Wd——付息債務在總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re——權益資本成本(股本收益率)
We——股權在總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權益資本成本采取資本資
式中:rf——無風險報酬率 , 以基準日近期公布的中長期國債的到期年收益率為依據確定;
rm——市場預期收益率 , 參照上證綜合指數歷史收益率的平均值;
βe——預期市場風險系數 , 通過查詢東方財富Choice數據資訊系統行業樣本公司數據計算得出;
ε——企業個別風險調整 , 經評估人員綜合分析確定 。
2.2評估過程 , 詳細過程見附件 。
三、評估結論
經過以上評估程序得出以下評估結論:
續上表:
四、同行業可比交易情況
由于超凈行業上市公司較少 , 難于搜集到足夠的同類企業產權交易案例 。 評估人員通過WIND金融終端查詢相類似的可比上市公司于基準日的市盈率倍數如下:
由上表可看出 , 評估基準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倍數為處于38.3778倍到102.2120之間 。
經評估 , 新綸科技經營超凈產品業務的7家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合計122,122.77萬元 , 2018年度超凈產品業務營業凈利潤為2,210.43萬元 , PE倍數為55.25倍 , 處于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倍數區間內 , 趨近平均值 , 為正常PE倍數 。 因此 , 新綸科技經營超凈產品業務的7家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賬面值118,549.98萬元 , 評估值122,122.77萬元 , 評估增值3,572.79萬元 , 評估增值合理 。
3、合伙協議約定的收益分配原則為 , 你公司作為有限合伙人獲得固定回報 , 第一年為1% , 第二年為2% , 自第三年起至合伙企業解散清算固定回報為3%;同時 , 對于合伙企業每年取得的現金收入 , 有限合伙人獲得固定收益 , 不足部分由普通合伙人補足 , 上述分配后剩余的部分 , 有限合伙人按照70%獲得分配 , 普通合伙人按照30%獲得分配 。 請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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