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 商鞅變法為什么要廢除井田制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 商鞅變法為什么要廢除井田制】公元前359年,秦孝公重用商鞅,并在商鞅的提議下“廢井田,開阡陌”,廢除了自西周時期就已經相對成熟的“土地國有制度”井田制,并通過《墾草令》正式確立了“土地私有制” 。
可如此一來,不就相當于損失了封建統治階層的利益嗎?
其實不然,因為在秦孝公的眼中,秦國擴張領土的難度太大,又迫切需要富強,而“井田制”又限制住了耕種技術的發展 。
如此一來,一旦不能繼續擴張土地,那么土地的生產力也就無法繼續提升,政權又如何富強?所以,井田制的廢除也就成了必然 。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 商鞅變法為什么要廢除井田制


“井田制”的意義
所謂“井田制”,即“井田者,九百畝 。公田居一”,顧名思義,就是將一塊土地分成九塊,然后“統治者”占據其中的一份,那么剩下的土地又到哪里去了呢?——《谷梁傳·宣公十五年》
毫無疑問,當然是到了各路諸侯以及那些封建貴族的手中,據史書記載,“方里而井,井九百畝 。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 。公事畢,然后敢治私事” 。
這也就意味著“井田制”實則就是一種依附于“分封制”之下的土地分配制度 ?!睹献印る墓稀?br /> 就像《周禮·地官·小司徒》中所記載的,“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 ?!?br /> 換言之,在秦孝公廢除“井田制”之前,封建統治者儼然是把“井田制”當成了保證封建政權統治者利益的一個統治手段 。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 商鞅變法為什么要廢除井田制


即奉行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執政理念,把政權所有的田地分封給各路諸侯,但名義上還是屬于“統治者”所 。
所以各路諸侯也就需要承擔相應的“繳納賦稅”的義務,也就是那些“公田”所生產出來的糧食 。
這也就意味著各路諸侯實則只是擁有土地的使用權,雖然可以世代傳承,但“土地所有權”依舊還是屬于統治階層的 。
至于公田以外的其它土地,其實就相當于是統治者給各路諸侯以及封建貴族的“報酬” 。
如此一來,也就相當于是形成了一個封建統治者將土地分配給各路諸侯,然后各路諸侯再將土地層層分封給封建貴族,直到分配給最下層百姓,再回轉回來層層反哺的“土地統治體系” 。
相信大家不難看出,在“井田制”的推行之下,封建政權統治體系的建立實則對“土地”有著極大的依賴性 。
當然,若是按照封建時期那低下的生產力來看,這種“以土地為統治核心”的“井田制”其實還是有著推行的必要性和積極意義的 。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 商鞅變法為什么要廢除井田制


井田制之下的百姓和封建貴族示意畫像插圖
“井田制”限制耕種技術的發展
但問題就在于“井田制”實則有著很大的局限性,因為在“井田制”的推行之下,雖然土地可以再次擴張,借以提升生產力,但是“耕種技術”卻不能再繼續發展 。
正如上文所說,“公事畢,然后敢治私事”,只有在完成了“公田”的勞作事務之后,百姓才能回到自己的那一片“土地”上繼續完成維持自己生計的勞作活動 ?!睹献印る墓稀?br /> 即百姓階層是依附于封建貴族以及統治者階層,自身是沒有任何權力的,百姓所能夠支配的,也就僅僅只有那剛剛好能夠維持生計的一小部分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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