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死刑,真的人道嗎?

死刑是一種歷史悠久的刑罰 , 通過剝奪生命的方式來懲戒那些犯有嚴重罪行的人 。 隨著文明的進步 , 仍然保留死刑的國家都在逐步采用更為人道的行刑方式以盡量減輕犯人遭受的痛苦 , 其中注射死刑通常被認為是最為人道的 。 然而 , 近期在美國發生的一系列風波表明 , 注射死刑背后的問題恐怕比我們想象的要嚴重和復雜得多 。

注射死刑,真的人道嗎?



今年4月29日 , 美國俄克拉荷馬州一座監獄的工作人員正準備對一位名叫Clayton D. Lockett的犯人執行注射死刑 。 現年38歲的Lockett , 在1999年因殺害一位19歲的少女被判死刑 。 晚上6點30分 , 工作人員將麻醉劑注入Lockett的靜脈 , 隨后宣布他已經進入昏迷狀態 。 按照計劃程序 , 工作人員將繼續給他注射另外兩種藥物 , 停止他的呼吸和心臟跳動 , 從而結束他的生命 。 然而6分鐘之后 , 意外發生了:Lockett帶著痛苦的表情扭動身體 , 并抬起頭和肩膀試圖掙脫捆綁他身體的繩索 。 6點50分 , 監獄工作人員不得不停止執行死刑 , 不久 , Lockett因心臟病而死亡 。

發生在俄克拉荷馬的這起事故并非個例 。 近些年來 , 美國執行注射死刑過程中出現異常狀況的事例屢見報端 。 這些異常狀況大多數是由于技術原因 , 導致行刑時間大大延長 , 像Lockett這樣在死刑執行過程中遭受意外痛苦的也并非個例 。 有學者統計了美國1900-2010年所有死刑執行中出現異常狀況的比例 , 結果發現最高的是注射死刑 , 達到7.1% , 遠遠高于所有死刑手段平均3.1%的事故率 。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 , 用槍決執行死刑的方式的事故發生率竟然是0 , “一槍斃命”雖然聽上去殘忍 , 倒也讓人死得干脆利落 。 人們不禁要問:為什么本應是最人道的注射死刑 , 很多時候卻讓死刑犯遭受了更大的痛苦?
美國的注射死刑始于1977年 , 由俄克拉荷馬州最先提出 , 其他許多州紛紛效仿 。 目前保留死刑的三十多個州均將注射死刑作為首選行刑方式 。 最初的注射死刑方案通過連續注射三種藥物來實行:死刑犯首先被注射硫噴妥鈉 , 這是一種高效的麻醉劑 , 犯人接受注射后就失去知覺;接下來犯人被注射肌肉松弛劑溴化雙哌雄雙酯(巴夫龍) , 這種藥物通過抑制肌肉收縮來導致犯人呼吸終止;最后 , 氯化鉀被注射進死刑犯的體內 , 導致犯人心跳停止并最終死亡 。
注射死刑,真的人道嗎?



理論上 , 這三種藥物的結合能夠在幾分鐘內使得死刑犯毫無痛苦地結束生命 , 然而實際操作中往往并非如此 。 注射死刑的第一步最為關鍵 , 如果犯人沒有被完全麻醉 , 在接下來注射溴化雙哌雄雙酯和氯化鉀的過程中將會遭受極大的痛苦 。 在醫療過程中 , 為了保證良好的麻醉效果 , 醫護人員通常會根據每位病人的年齡、體重以及健康狀況等因素來決定麻醉劑的具體用量 。 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 , 美國大部分保留死刑的州對注射死刑過程中麻醉劑用量的規定卻是相當的簡單和粗糙 , 往往只給出一個統一的用量 。 例如華盛頓州和肯塔基州分別要求使用2克和3克硫噴妥鈉 。 雖然理論上這個用量能夠保證被注射者進入深度麻醉 , 但是一些研究表明 , 相當一部分死刑犯在接受這個劑量的硫噴妥鈉注射后并未有效進入麻醉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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