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都有哪些非致命性武器?

前不久,美國密蘇里州小鎮弗格森,因為警察在執法中開槍射殺一名非洲裔青年,惹出了聲勢浩大且曠日持久的抗議活動 。 該事情的是非對錯姑且不談,但弗格森警方此后在提高執法質量上花了不少心思,包括加強警員的戰術訓練、配備便攜式執法記錄儀等,而最好玩的就是下圖這個橘色的裝置:降低殺傷力的“乒乓球” 。

警察都有哪些非致命性武器?



開槍,也是警告!
我國警察在執行任務時,“朝天鳴槍”是一種合法措施,意在警告嫌疑人立即停止反抗 。 然而,美國大多數州的法律都不允許這么干:如果情況達不到使用致命武器的程度,就不應該拔槍;達到了該程度就無需再鳴槍警告,直接向嫌疑人開槍即可 。
而弗格森警方這次打算全面推廣的槍口裝置,作用就有點像是這兩者之間的折衷:警察決定開槍射擊時,第一發子彈會被槍口那個橙色的塑膠小球吸納,然后兩者一起飛向目標 。
其原理在于:子彈撞擊塑膠小球后,小球的變形就會耗費一部分能量;小球打中人體后的接觸面積遠大于子彈彈頭,質地又比彈頭的金屬柔軟,所以殺傷力有所下降,不至于一槍斃命 。 但如果目標挨了這一槍后還要反抗,對不起,后頭的子彈可就是真家伙了 。
作用如何呢?《華盛頓郵報》發了下面這張圖:分別用帶有“乒乓球”的和普通的手槍打靶,看起來效果還是挺不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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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警員批評,用了這種裝置之后,彈道會略微有所改變,導致準頭下降;如果對方是窮兇極惡的悍匪,一槍不能致命的話,反而會給警察帶來危險 。

實際上,除此之外,各國警用裝備中,早就有不少非致命性武器,供警察在控制目標但又不需要用致命武力時采用 。
溫柔的子彈

從物理學上說,決定一顆子彈殺傷效果的主要參數是動能(E=Mv2/2)和沖量(I=Ft) 。 選用輕質材料,可以降低彈頭的質量;彈殼里少裝火藥,可以降低彈頭的速度,兩者都能減低彈頭所攜帶的動能 。 而使用柔軟、可變形的彈頭,就能延長彈頭速度降低到零所需的時間,從而減小人體受到的沖擊力——跟跳高時落在海綿墊上不疼的原理一樣 。
在柔軟的彈頭中,最著名的是橡皮子彈 。
一般來說,橡皮子彈分兩大類:將普通的子彈的金屬彈頭換成柔軟的橡膠彈頭,依然用普通的槍械發射;使用專用的槍械發射橡膠彈頭 。
第一種做法,成本較低,無需額外配備槍械,但其缺點也較明顯:威力依然偏大,有一定的危險性;容易和普通子彈混淆,特別是同時配發兩種子彈的情況下;彈種轉換麻煩,容易貽誤戰機(比如臨機需要立即擊斃高度危險的嫌疑人,還得卸掉橡皮子彈重裝普通彈),所以并不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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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做法,則使用特制的防暴槍,就不會和普通彈弄混;同時子彈里的裝藥量較小,口徑又很大(彈頭和目標接觸面積較大),擊中目標時更不容易造成侵徹式的損傷,所以更為各國警方所接受 。
而比橡皮子彈更“溫柔”的,則是泡沫彈和豆袋彈 。 這兩種子彈,都使用防暴槍或者大口徑霰彈槍發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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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名思義,泡沫彈使用柔軟、輕巧的泡沫塑料作為彈頭,而且通常還分為2~4小塊,每一小塊的質量都很輕;而它的外形又不是流線型或球形,受到的空氣阻力較大,出膛后速度顯著降低,所以打中目標時動能很小,殺傷力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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