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茶史簡述( 三 )


茶稅, 是唐兩朝財政收入主要來源之一 。 宋代, 實行茶葉專利壟斷制, 侵民漁利, 時有過取, 引起了茶農對政府的不滿和反抗, 時有發生 。 如太平興國五年(980年)崇陽縣“拔茶種?!?。 政和初, 李[謬右旁換王]知房州“時官榷茶”, 復強民輸舊額, 貧無所出, 被系者數百人 。 李[謬右旁換王]至, 即日釋之 。 紹興十二年(1142年), 洪適知荊門軍, 時官榷茶, “以人戶為率, 計口均數, 如家有一丁, 則歲受茶三斤 。 ”洪適“輕茶額錢” 。 人咸頌之 。 嘉定十年(1217年), 鄭清之調峽州, 時“茶商群聚暴, 召慕之 。 ”景德年間, 錢冶知圻水, “麻城茶場, 歲增五倍”, 民苦不堪命(《黃州府志》) 。 劉立災害, 為荊湖北路轉運使, “鄂州官歲市茶五百斤, 三司請益減一百萬斤, 詔許寬一年 。 (《歐陽修集》) 。 淳熙間, 孟渙知荊門軍, 蠲免“無名茶租”, 民受其利 。 乾德三年(965年), 蘇曉, 出為淮南轉運使, “建議榷圻、黃、壽等州茶, 置十四場, 規其利, 歲入八百萬緡 。 ”由上觀之, 宋代茶業生產, 在挫折中有所發展 。
三、明清時期的茶業
明清時期, 最突出的特點, 是茶書的增多 。 一些具有遠見卓識的守土官吏, 認識到“牧民之職, 興利除害而已 。 害不除, 則民難以安枕, 利不興, 則又無以資生 。 ”雖他們是從維護封建統治階段的利益出發, 但在客觀上起到了發展茶業生產的作用 。 明·何彬然仿陸羽《茶經》之例, 著《茶約》一卷, 明·王啟茂著《茶鐺》一卷, 清·瞿文燦著《種茶炙焙法》, 宗景藩著《種茶說十條》、龍賡言著《勸農小識》、王庭楨著《樹桑植茶說》、曹南英著《制茶條議》等, 皆對茶樹的生境、載焙、采摘、制造等方面, 詳述備至 。 茶書的增多, 標志著我國茶業生產科技有了重大的發展 。 由于商品經濟的繁榮, 人們迫切需要掌握茶業生產技術, 用以謀生致富 。 一些具有實用價值的茶書, 不斷公諸于世, 對于傳播茶業生產科技, 提高勞動人民的文化素質, 指導茶葉生產, 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
元代, 光國軍所屬的通山、大冶、陽新等, 俱產茶 。 元盛時, “興國及通山產茶之所, 有園戶、商戶 。 以茶株納稅, 每十引為一據, 據納中統鈔一百二十五兩, 其所用袋裝茶引紙, 俱以江州請用, 關防裝袋打角, 仍運司領給, 由富池口批驗稱盤, 然后出江發賣 。 ”是興國元時產茶之證 。
明季, 政府對茶業生產十分重視 。 太祖謂參政張昶日:“茶之所產, 多在江西、湖廣、所以前朝茶運司, 在江州專任茶課, 爾差官分投前去, 各府州踏勘, 且數起科作額, 以資國用 。 ”《明史·食貨志》載, 產茶之所, 湖北以弄昌為首, 惟興國最著 。 崇陽縣西南“龍泉山產茶, 味甘美, 號龍泉茶 。 ”興國(今陽新)大坡山產茶”, 號坡山鳳髓 。 《群芳譜》云:“太和山(今武當山)出騫林茶, 初泡極苦澀, 至三四泡, 清香特異, 人以為茶寶 。 ”《明一統志》“謂騫林葉, 太和山出 。 ”《均州志》云:“木之異者, 有騫林樹, 芽茁如陽羨, 能滌煩熱, 道流所珍 。 ”武當山中官陳善于弘治二年(1489年), 復貢騫林葉茶, 供明王朝宗室享用 。 陽新縣, 桃花尖山出茶, 號桃花絕品 。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 興國州, “貢茶芽六十斤” 。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 講究茶廛, “每茶一窠, 初采茶芽二兩五錢, 中采二兩, 末采一兩三錢, 其焙干五兩重 。 ”嘉靖年間, 興國除陳折抽茶課外, 歲貢茶芽六十斤, 則務雖廢, 而其制猶存也 。 嘉魚南陽山產茶 。 明·李教有“殷勤燒茶夜煎茶”之句 。 江夏縣九峰寺獅子崖產茶 。 明末“廢去茶園大半, 至今每歲不下提余 。 ”荊州海會寺產茶 。 建始產茶, 明·正德六年(1511年), “產茶一千九百一十斤七兩 。 ”利川縣忠路霧洞坡, 土人遍種茶樹, 經久耐泡, 清香持久, 謂之霧洞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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