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黃瓜|多家餐館售賣拍黃瓜被罰!難以服眾

拍黃瓜|多家餐館售賣拍黃瓜被罰!難以服眾


合肥多個餐館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 , 售賣涼菜被罰款 , 甚至有餐飲店老板被處以5000元的罰款 。

日前 , 一起“多家餐廳賣黃瓜被罰款” 的的遭遇 , 引發網友熱議 , 叫冤喊屈聲音不絕于耳 。作為以餐飲為主的經濟體 , “拍黃瓜”是一道必點菜 , 也是廣大食客常點的一道菜 。為什么要受到懲罰?

據當地市場監管人員的解釋 , “拍黃瓜”屬于涼菜范疇 , 餐廳尚未取得經營涼菜的資格 。鑒于該餐廳配合調查并積極整改 , 屬于首次違法行為 , 未造成嚴重危害后果 , 該局給予從輕處罰 。 看似執法有“溫度” , 充分體現了“人性化” 。
眾所周知 , 根據制作方法 , 餐廳的菜肴大致可分為炒菜、蒸菜、湯菜、涼菜、小吃等 。根據餐飲標準 , 菜肴必須符合食品衛生安全 , 不能以國家重點保護動植物為原料 , 這是一個大家都熟知的禁區 。不過 , 作為一道大眾菜品 , “拍黃瓜”在大多數餐廳都有 , 也很受食客的歡迎 。
若是 , “拍黃瓜”類的菜品遭到處罰 , 它是否屬于特許經營“涼菜” , 還有待商榷 。 如果是這樣的話 , 那餐廳里的“拌蘿卜絲”“拌海菜”“拌萵苣”等 , 也是不能隨便經營的 , 除非允許 , 否則不應該賣? 再擴大一點 , 炒菜、蒸菜、湯菜、小食等 , 是否也要允許才能售賣?
但要知道 , 多年來 , 許多餐館一直在銷售“拍黃瓜”、“拌蘿卜絲”、“拌海菜”和“拌萵苣”等 , 不曾想這些個竟都是在違規售賣、超范圍經營?如果是這樣的話 , 處罰的就不止一個地方和不止一個餐廳 。
值得注意的是 , 5000元對執法單位來說是小數 , 也是從輕處罰 。但是 , 疫情期間 , 餐廳和酒樓已經難以經營 , 一次被罰款5000元 , 這絕不是一個小數目 。   售賣15元一道“拍黃瓜” , 這得要賣多少份才能賺夠罰款?
開展市場監管 , 維護飲食安全 , 天經地義 。但是 , “拍黃瓜”等常規菜品 , 被貼上“涼菜”的標簽 , 以超出經營范圍會受到處罰 , 即便是“有法可依” , 恐怕也難以說服大眾 。 試問一下 , 處罰后餐廳老板會不會信服 , 公眾會同意嗎?可見 , 像“射黃瓜”這樣的普通菜 , 誠然它是屬于“涼菜”范疇 。但在申請營業執照時 , 相關部門是否有提醒? 當被食客舉報后 , 執法人員有沒有催促店主補上? 這些顯然是值得商榷的 。
【拍黃瓜|多家餐館售賣拍黃瓜被罰!難以服眾】近年來 , 受疫情影響和全球經濟動蕩 , 實體經營非常困難 。在這種情況下 , 國家多次減稅降費 , 保障經濟主體發展 。各部門要積極響應國家部署 , 只要沒有經營違禁品 , 沒有非法銷售 , 并且還是方便人民群眾的生活 , 理應是得到支持和理解 。 在經營范圍等方面 , 有關部門要主動為店主靠前服務 , 不能“一罰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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